ChiCTR2500102805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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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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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术后高复发风险的恶性实体瘤
评价个性化新抗原RGL-270单药及联合阿得贝利单抗在恶性实体瘤根治术后高复发风险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免疫原性的开放、多中心I期临床研究
评价个性化新抗原RGL-270单药及联合阿得贝利单抗在恶性实体瘤根治术后高复发风险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免疫原性的开放、多中心I期临床研究
评价RGL-270单药以及联合阿得贝利单抗在恶性实体瘤根治术后高复发风险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RGL-270单药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未达到MTD情况下的最大给药剂量(MAD),并确定RGL-270联合阿得贝利单抗治疗的推荐扩展剂量(RDE)
非随机对照试验
Ⅰ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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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瑞宏迪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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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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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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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筛选期 1. 受试者应当理解并遵守研究相关程序,自愿签署预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75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3. 行根治性切除术后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的恶性实体瘤,受试者在接受本研究首次给药前,允许完成标准辅助治疗、或无标准辅助治疗、或辅助治疗不耐受: (1) 胰腺导管腺癌:R0/R1切除,TNM分期为I~III期(T1 -3, N0-2, M0),术后完成以吉西他滨或氟尿嘧啶类药物(5-FU、卡培他滨或替吉奥)为基础的辅助化疗; (2) 非小细胞肺癌:不存在EGFR外显子19缺失突变或外显子21点突变(L858R)及ALK基因融合,TNM分期为IIA期(T2b,N0)、IIB期、IIIA期、IIIB期(N2)根治切除术(R0切除)后,如接受新辅助治疗,术后肿瘤组织病理显示未达病理完全缓解(pCR),术后完成含铂双药辅助化疗或免疫单药治疗结束; 注:病理完全缓解(pathologic complete response, pCR)指,肺癌所有切除标本,包括区域淋巴结,苏木精-伊红染色切片完全评估后无任何残余肿瘤细胞。 (3) 局限期小细胞肺癌:临床分期为I~IIA期(T1~2N0M0)根治性手术切除后,术后完成依托泊苷+顺铂/卡铂方案化疗; (4) 局部进展期胃癌及胃食管交界部癌:TNM分期为II~IVA期(cT1~2N+M0或cT3~4b,任意N,M0),D2根治切除术后,术后完成以氟嘧啶加铂为基础的辅助化疗; (5) 肝细胞癌:巴塞罗那分期为B/C期,肝功能Child-Pugh分级为A级,接受根治性手术切除治疗或以根治性治疗为目的的消融术,且具有肿瘤破裂、肿瘤直径>5 cm、肿瘤个数>3个、微血管侵犯、大血管侵犯、淋巴结转移、组织分化Edmondson Ⅲ~Ⅳ级因素之一者;尚无国际标准的辅助治疗方案,术后可直接进入研究; (6) 肌层浸润性膀胱尿路上皮癌:TNM分期为II~IVA期(T2-4或N+,M0),标准膀胱癌根治术后患者,术前如接受含铂新辅助化疗,术后可直接入组研究或完成纳武单抗治疗后进入研究;如术前未接受新辅助化疗的患者,术后完成含铂辅助化疗; (7) 结直肠癌:TNM分期为II期(pMMR)、III期,或达到R0切除的转移性结肠癌,术后完成以氟尿嘧啶单药或包含氟尿嘧啶和铂类的联合方案化疗; (8) 恶性黑色素瘤:包括IIB~III期皮肤型和趾端型和I~III期粘膜型,且不存在BRAF V600E基因突变,皮肤型和趾端型术后可直接入组研究;或完成帕博利珠单抗辅助治疗,或完成干扰素辅助治疗。粘膜型术后需完成替莫唑胺+顺铂辅助化疗; (9) 肾透明细胞癌:病理WHO/ISUP核分级为3~4级,或TNM分期为III~IV期且M0(T3~4,或N1,M0),术后可直接入组研究。 (10) 其他恶性实体瘤:研究者参照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第8版指南临床分期确定临床分期并评估高危复发风险因素,并完成术后标准辅助治疗。 注1:以上肿瘤分期根据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第8版指南;判断术后高复发风险的恶性实体瘤的标准详见附件一; 4. 愿意提供足量的肿瘤组织标本及外周血用于基因检测及新抗原分析; 5.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签署预知情同意书开始直到末次治疗结束后6个月遵守避孕要求。 筛选期 1. 受试者应当理解并遵守研究相关程序,自愿签署主知情同意书; 2.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0或1分; 3. 愿意提供研究药物治疗前后每次用于检测免疫原性和生物标志物所需的血样; 4.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标准(在开始研究治疗前14天内未使用过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 (1)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淋巴细胞计数(LYM)≥0.5×10^9/L,血小板计数(PLT)≥1×正常下限(LLN),血红蛋白(Hb)≥90g/L; (2) 血生化: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2.5×ULN,血清白蛋白(ALB)≥30g/L,血清肌酐(Scr)≤1×ULN; (3) 凝血常规: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4) 心功能: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5) 心电图:Fridericia法校正的QT间期(QTcF)<470毫秒;QTc间期必须按照Fridericia’s标准进行校正,校正公式QTcF=QT/RR^0.33。 5. 首次疫苗给药前14天内临床检查、胸腹部CT和头部MRI基线放射学评估无疾病复发证据; 6.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疫苗给药前7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登录查看预筛选期 1. 接受过免疫细胞或肿瘤疫苗治疗,包括但不限于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s)、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T细胞受体嵌合T细胞(TCR-T)以及治疗性肿瘤疫苗等; 2. 计划在筛选期内或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治疗结束后90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允许接种灭活疫苗); 3. 任何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接受免疫治疗者; 4. 存在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导致的需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低者除外); 5. 已知有癫痫病史或其他有症状的神经系统疾病; 6.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7. 预筛选期前1年内及预筛选期间有活动性结核感染证据,无论是否治疗; 8. 已知或可疑有间质性肺炎的受试者,或在预筛选期胸部CT提示有间质性肺炎的证据;已知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机化性肺炎 (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或隐源性机化性肺炎)病史; 9. 预筛选期前5年内合并其他恶性肿瘤病史; 10.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1.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对其他疫苗发生过重度过敏反应史; 12. 患有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细胞性免疫缺陷(如DiGeorge综合征、T阴性严重联合免疫缺陷[SSCID])或联合T细胞和B细胞免疫缺陷(例如T-和B-阴性联合免疫缺陷、Wiskott-Aldrich综合征、共济失调毛细血管扩张症、常见的可变免疫缺陷);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 13. 患有控制不佳或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如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标准Ⅲ或Ⅳ级),需要治疗或干预的严重心律失常,经充分治疗后仍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舒张压≥100mmHg); 14.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15. 肿瘤组织测序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没有足够的新抗原可用于疫苗制备或疫苗制备失败; 16.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无法继续参加研究的可能情况: (1) 受试者面临安全性风险的任何其他疾病; (2) 受试者依从性差或主动要求退出预筛选; (3) 预筛选期出现疾病复发。 筛选期 1. 外科术后并发症未恢复,或并发症高于Clavien-Dindo并发症分级2级; 2. 首次疫苗给药前辅助治疗引起的毒性未恢复到基线水平或>1级(脱发及色素沉着除外),神经毒性>2级; 3. 筛选期有活动性结核感染证据,无论是否治疗; 4. 筛选期胸部CT提示有间质性肺炎的证据; 5. 首次疫苗给药前28天内并发重度感染(如根据临床诊疗规范需要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药物); 6. 首次疫苗给药前28天内存在临床上未经控制、需要胸腔穿刺或腹腔穿刺引流的胸水或腹水; 7. 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筛选期活动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 [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同时检测到HBV DNA≥500IU/mL或高于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上限),或丙型肝炎(定义为筛选期丙肝抗体[HCV-Ab]检测结果呈阳性,且HCV-RNA阳性); 8. 首次疫苗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和腔隙性脑梗死除外),或1个月内发生过不稳定型心绞痛; 9. 首次疫苗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动静脉血栓事件,如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等; 10. 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临床研究进行及研究结果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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