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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TR20201851】非洛地平缓释片(Ⅱ)生物等效性试验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01851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药物名称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0-09-15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适应症

      高血压、心绞痛

      试验通俗题目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单剂量、双周期、双交叉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230088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非洛地平缓释片(Ⅱ)为受试制剂,参照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规定,与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非洛地平缓释片(商品名:波依定®,参比制剂)对比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两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交叉设计

      试验分期

      BE试验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72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入组时间

      /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2.年龄≥18岁的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4.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前2周及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2)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排除标准

      1.对非洛地平或任意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等过敏史者;2.有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3.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经常性腹泻或每日排大便≥3次者;有便秘史或近期发生便秘者;4.有体位性低血压史者,或有晕厥病史者;5.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6.静脉穿刺困难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或晕血史者;7.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8.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或试验期间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氯胺酮、甲基安非他明);9.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或1周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机构筛选者;10.筛选前3个月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捐献血液或血液制品≥400mL者;11.受试者(女性)处在妊娠或哺乳期或试验过程中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12.在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13.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或保健品者;14.筛选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研究期间计划疫苗接种者;15.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16.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血液检测阳性者;17.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18.入住前48小时食用或饮用火龙果、芒果、柚子、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或含黄嘌呤、咖啡因或酒精类的食物或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可可等),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19.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20.乙肝五项、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21.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研究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230000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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