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c7111cc太阳成集团

      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医药数据查询

      对生产、销售假、劣药的责任人如何处罚?

      发布日期

      2002-01-08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正文内容
      答:从事生产、销售假、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tyc7111cc太阳成集团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体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