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c7111cc太阳成集团

    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医药数据查询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28

    发文字号

    冀卫办医函[2018]14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12-28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冀卫办医函[2018]149号

    2018年12月28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计生)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以下简称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

      现转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要求,不断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积极组织参与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确保我省到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的目标。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tyc7111cc太阳成集团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