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9 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通知,由江西省牵头开展 第五批未过评药品省际联盟集采 ,成立了包括 江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新疆 共 15 个省(区、市)的省际采购联盟,并起草了《十五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采购文件编号:JX-YP2024-01),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求于 10 月 14 日前书面反馈。 本次药品带量采购目录包含 9 个品种,详见下表:。 续签购销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上年度约定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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