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秋季医博会
行业领域: 医疗器械行业 会议类型: 国际医疗器械展览会 会议主题: 促进医疗器械行业交流与合作,展示最新医疗器械技术 会议名称: 2015年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秋季医博会
基本信息
- 参展时间: 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0日
- 展会城市: 中国上海市
- 详细地址: 上海世博展览馆(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
- 展馆名称: 上海世博展览馆
- 主办单位: 上海聚亿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承办单位: 上海聚亿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协办单位:
- 联系单位:
- 联 系 人: 杨浩
- 邮件地址: 515616785@qq.com
- 联系电话: 021-64880072
- 联系传真: 021-64880072
- 参展范围:
- 医疗器械:各类新型医疗仪器和医用配套仪器、心脏监护、医学影像、生化分析仪器、电子血压计及体温计等各类居家医疗器材
- 诊断治疗设备:X 线诊断检查设备、超声诊断、核医学、内窥镜系统、五官科治仪器、动态分析仪器、低温冷冻设备、透析治疗设备、急救器材等
-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各类病床、柜、手术椅、床等
- 辅助设备:消毒灭菌系列产品、制氧供氧设备、血库装备、医用数据及图像处理设备、康复器械、残疾人专用器材等
- 口腔医疗器材展区、骨科医疗设备展区、眼科医疗设备展区
- 医用敷料:医绷带、纱布、口罩、手术衣、医用橡皮膏、创口贴、棉球、医用手套、手术保护膜、医用透气胶带、胶粘剂、敷贴、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
-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 医疗软件及信息处理系统医疗媒介及相关服务等
展会介绍
中国上海国际医疗器械展览会(CMEH)已成功举办十五届,现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国际医疗器械展览会之一。展出内容涵盖了包括医用电子、医学影像设备、病房护理及辅助设备、医疗用品、卫生材料、体外诊断试剂、光学、急救、康复护理以及医疗信息技术等产品,直接服务于医疗器械行业从源头到终端整条医疗产业链。每一届来自20多个国家的600余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超过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0人次的政府机构采购、医院买家和经销商汇聚CMEH交易、交流。CMEH2015第十六届中国(上海)医疗器械展览会将于7月8日―10日将在上海世博展览馆隆重举行,作为最具规模及影响力的医疗器械领域盛会,CMEH将整合资源为国内外医疗器械厂商提供一个既能做出口也能做国内贸易的平台展会,让国内外展商更能有效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CMEH将在有7千万人次参观过的上海世博展览馆展出,组织单位本着为企业开拓市场、增进交流、扩大销售服务的宗旨,推动医疗器械行业市场的繁荣。相信本次展会定为你带来无限商机,望各医疗器械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与!
参展费用
- 展台类型:标准展台、豪华标准展台、室内光地
- 国内企业、合资企业、境外企业费用不同
- 标准展位配置:提供三面围板、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中英文楣板,二盏射灯、220V/5A电源插座一个、展位铺满地毯
- 其他额外开支由展商承担
联系方式
- 上海聚亿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碧泉路36弄1号金霄大厦2304室
- 电话:021-64880072
- 传真:021-54175985
- E-mail:cmehexpo@vip.163.com
- 展会咨询QQ:515616785
- 联系人:杨浩 18964878976
- 13681962851
参展单位报名表格
请根据以下表格内容填写报名信息,并传真或寄至上海聚亿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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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中文) | |
单位名称(英文) | |
通讯地址 | |
电话 | |
传真 | |
邮编 | |
法人/总经理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
展会联系人 | |
职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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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
网址 | |
主要产品 | |
客户对象 | |
租用 | 标准展位:m×m=m²,号/展费;室内光地:m×m=m²,号/展费;广告:/费用;论坛:/费用 |
费用总额(大写) | |
费用总额(小写)¥ | |
汇款日期 | |
收款单位 | 上海聚亿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莘庄支行 |
账号 | 1001140209007214435 |
备忘录 | |
参展单位(盖章) | |
组织单位(盖章) | |
负责人(签字) | |
负责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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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展示内容、企业产品简介50字内打印件,免费刊登在大会会刊上。
- 企业预订展位一律不得转让或者转卖,否则将取消参展资格,款项不予退还。
- 展台位置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 企业报名后须于7日内将参展费用50%或全款汇入指定帐户;余款6月1日前付清。
- 为服从总体布局,承办单位有权在必要时对个别展位位置进行调整。
- 除非申请单位不获主办单位接纳,否则已交展位费概不退还。
- 凡演示设备需水、动力电、压缩空气的单位,须于展前一个月申请。
- 组织单位收到合同后,须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方可具有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