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CMEH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北京)博览会
行业领域: 医疗器械行业 会议类型: 博览会、展览会、行业峰会、商贸对接会 会议主题: 促进医疗器械行业交流与合作,推动国产医疗器械发展 会议名称: 2012CMEH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北京)博览会
基本信息
- 参展时间: 2012年9月26日至2012年9月28日
- 展会城市: 中国北京市
- 详细地址: 中国.北京.国际展览中心
- 展馆名称:
- 主办单位: 北京卫生局、北京医学会、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 承办单位: 上海展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协办单位: 北京医学会放射学分会、北京医学会影像技术分会、北京医学会肿瘤学分会、北京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北京医学会心电图学分会、北京医学会医院后勤管理学分会
- 联系单位: 上海展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刘晨
- 邮件地址: shliuchen_expo@126.com
- 联系电话: 021-54178499
- 联系传真: 021-64126798
展会概况
cmeh 2012被行业协会评为2012年中国*具参展价值的行业展会称号,旨在为国内外医疗器械厂商提供一个既能做出口也能做国内贸易的平台。同期将邀请政府部门、医院、教授、专家、学者、厂商举办30多场新产品技术和进出口贸易采购、法律法规交流研讨会。
展会亮点:
- 聚焦北京,国内外采购商云集,国际强势将**彰显,医疗器械行业平台****;
- 技术荟萃,国内外*新产品及成果荟萃,展会-论坛-经贸合作,是宣传及市场开拓的高效平台;
- 展示*新的产品和技术,树立和巩固公司形象;
- 从各应用行业的技术及采购代表获取*具价值的市场反馈信息;
- 为参展商提供一个示范产品及调查市场的机会,为买家提供一个知识平台;
- 把握与来自行业研究机构、组织团体以及政府官员接触的宝贵机会;
- 从一系列高水准的会议、研讨会中获益;
- 与专业观众和采购商建立合作和交流的机会;
- 通过与主办机构及媒体的紧密配合,使您在展览期间获得更多关注;
- 与来自中国及亚太地区的代理商、渠道商、系统集成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寻求合作。
参展范围:
- 医疗器械:各类新型医疗仪器和医用配套仪器、心脏监护、医学影像、生化分析仪器、血压计及温度计等各类居家医疗器材;
- 诊断治疗设备:x线诊断检查设备、超声诊断、核医学、内窥镜系统、五官科治仪器、动态分析仪器、低温冷冻设备、透析治疗设备、急救器材等;
-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各类病床、柜、手术椅、床等;
- 辅助设备:消毒灭菌系列产品、制氧供氧设备、血库装备、医用数据及图像处理设备、康复器械、残疾人专用器材等;
- 口腔医疗器械设备:牙科诊断医疗设备、牙科手术器械、牙科技工设备;
- 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医院医疗信息系统、医院办公自动化系统;
- 医用敷料:医绷带、纱布、口罩、手术衣、医用橡皮膏、创口贴、棉球、医用手套、手术保护膜、医用透气胶带、胶粘剂、敷贴、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
- 眼科医疗设备、骨科医疗设备、临床检验设备及诊断试剂;
-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 医疗软件及信息处理系统医疗媒介及相关服务。
参展费用:
- 标准展台:国内企业¥12800元/9m2,合资企业¥25800元/9m2,境外企业usd4800元/9m2
- 豪华标准展台:国内企业¥15800元/9m2,合资企业¥28800元/9m2,境外企业usd5280元/9m2
- 室内光地(36m2起租):国内企业¥1300元/m2,合资企业¥2600元/m2,境外企业usd480元/m2
会刊及其它广告:
- 封面:¥36000元
- 封底:¥30000元
- 封二:¥20000元
- 封三:¥15000元
- 扉 页:¥12000元
- 彩整版:¥8000元
- 黑整版:¥5000元
- 文字整版:¥3000元
- 拱 门:30000元/期
- 气 球:¥20000元/期
- 条幅:¥20000元/期
- 门票:¥30000元/5万张
- 钻石赞助商:500000元
- **赞助商:400000元
- 银牌赞助商:300000元
- 参展/参观证:¥50000元
研讨会:
- 国内企业36000元/场
- 境外企业usd6800/场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沪闵路6259号银霄大厦a座2203(201199)
- 电话:021-54178499
- 客服qq:179722055
- 传真:021-64126798
- 邮箱:shliuchen_expo@126.com
- 联系人:刘晨15221919305
备注:
- 展示内容、企业简介200字内打印件,免费刊登在大会会刊上;
- 展台位置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 企业报名后须于7日内将参展费用50%或全款汇入指定帐户;余款8月10日前付清;
- 为服从总体布局,承办单位有权在必要时对个别展位位置进行调整;
- 除非申请单位不获主办单位接纳,否则已交展位费概不退还;
- 凡演示设备需水、动力电、压缩空气的单位,须于展前一个月申请。